国自然通报31起案件,多位杰青项目被撤销

8月28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公布了2026年第二批案件通报,涉及31起违规案件,其中多名曾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简称“杰青”)资助的学者被处分。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邝栋明其一项杰青项目(批准号82025016)在此次通报中被撤销。

近期,同济大学、南开大学、上海大学和中山大学的几位院系负责人或副院长在被举报涉嫌学术不端后,经校方调查确认存在问题,已被免去相应行政职务。这些人均曾获得国家杰出青年资助:陈佺获批于2003年,王平于2016年获批,苏佳灿与邝栋明均为2020年获批。国自然此次公布的最后四个案例即涉及上述四位学者,相关处理已在今年5月底至6月上旬陆续生效。

通报逐案说明了主要处理决定: - 上海某校金佳丽、王平等人发表的论文被认定存在伪造和篡改科研数据。依据有关规定,撤销其涉案基金项目(批准号82073155、31920103007、82341028),追回已拨款项,取消金佳丽申报和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格7年(自2026-05-26至2033-05-25),取消王平申报和参与资格5年(自2026-05-26至2031-05-25),并给予通报批评。 - 天津某校郑浩、陈佺等人的论文部分数据为估算所得,另有数据重复或粘贴错误。依规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32400621、32230046),追回已拨资金,取消郑浩申报和参与资格7年(自2026-06-09至2033-06-08),取消陈佺申报和参与资格5年(自2026-06-09至2031-06-08),并给予通报批评。 - 上海某校周东阳、苏佳灿等人的文章被认定存在数据伪造问题。依规撤销相关基金项目申请,取消其申报和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格5年(自2026-06-09至2031-06-08),并给予通报批评。 - 广东某校万文华、邝栋明等人的论文存在部分数据微调和图片使用混乱等问题。依据规定,撤销其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82341014、32530037、U25C2022、82025016),追回已拨款项,撤销相关项目申请,并取消其申报和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格3年(自2026-06-09至2029-06-08),同时给予通报批评。

通报显示,被撤销的项目中有若干为上述学者在获得“杰青”之后的其他国自然资助。国自然对涉事论文与项目采取了撤项、追回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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